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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管理机构需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

发表时间:2021-09-01 17:09     浏览量: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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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近日,本站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征求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中了解到:相关危险物品生产、经营单位,应当按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;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,至少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。国家应急管理部此次发布的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对于推进相关生产、经营单位及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工作有很大的指导意义。

 

  关于征求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
  按照工作安排,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《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1、2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,反馈意见请填写应急管理标准项目征求意见表(见附件3)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(zhoujiling@ccsa.net.cn)。

  联系人及电话:周计玲,010-64464037、64463902(传真)。

 

注册安全工程师.png

  危化监管一司

  2021年8月26日